简介
本书首先系统地梳理了比较法上公示对抗主义的理论与实践。就理论模型的选择而言,本书认为我国应该采取公信力说中的权利外观说。其次,本书构建了登记对抗制度的解释论体系,由此一方面为我国登记对抗主义的存在本身提供了理论基础,另一方面为我国实践中对抗规则的细化提供了一个参考方案。最后,本书提出了一个经济学模型,从本质上阐释是否应该保护或者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交易中的“恶意第三人”。这一经济学模型不仅可用于解释我国民法上的对抗问题,还可以广泛运用于其他“静的安全”与“动的安全”相冲突的情形。
目次
第1章 引言
第2章 登记对抗理论模型的建构
第3章 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的客观范围
第4章 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的主观要件
第5章 动产担保中的特殊对抗规则
第6章 特殊动产对抗规则的特殊问题
第7章 结论